【庭审现场】
法庭激辩落户是否正常“曲女士”们的想法落空了,他们还是接到了孩子不能高考的通知。在西安市,此次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共有88名。
昨日在法庭上,围绕孩子们是否符合西安市的相关高招政策,原告、被告双方展开辩论。
剥夺了孩子高考权的陕招办[2007]28号文件的确规定了在陕常住户口不满三年、高级中学教育学籍在陕不满三年者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但该规定还称:“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在原告列举相关证据后,被告之一的西安市灞桥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代理人辩称,西安市高考报名文件关于“跟随父亲或母亲户口迁入我市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的规定,只限于“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再婚或原籍在西安”四种情况,不包含因买房或买户口等其他原因迁入者。
“孩子们的户口迁入不但非正常,他们在陕的学籍也未满三年,光这一点就决定了他们不能高考。”被告代理人说。
此说法遭到了原告律师反驳。原告律师说,对比省、市、区招办出台的高考政策可以发现,三者区别在于:西安市及各区县的政策比省里的政策更具体化了。另外,省招办的文件在列举因正常迁转在陕落户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的特殊情况时,在“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后用了一个“等”字,表示列举未完。
让他认定“曲女士”们正常迁移户口的证据还有,陕西省公安厅曾专门就这些家长的户口迁移做联合调查,参与调查的一位警官认为,“我们给这些居民办理户籍是符合规定的,是合理合法的。”【原告陈述】
哭求让孩子先参加高考按照被告代理人的说法,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的特殊情况中有一种是“工作调动”,在这12位学生中,正有一位学生的情况与众不同,她的父母早就在西安工作,并签订有劳动合同,去年她还在西安市灞桥区参加了高考,但今年她的高考资格也被取消了。
当原告代理人将这位学生及其父母的工作证据提交到法庭上,证明符合西安市高考报名条件时,被告人辩称,文件中所说的“工作调动”只指国有企业和党政事业单位间的工作调动,其他工作调动不包含在内。这一解释,立马引起旁听席上众多人的低声议论。此前,为了避免出现难以弥补的后果,考生家长曾委托律师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停止执行西安市灞桥区招办作出的取消张某等考生报名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先让考生参加高考,再等待法院的判决,但被法院驳回。
昨日在庭审将要结束时,原告律师再次口头请求。审判长让其出具书面请求,再作答复。
随后,曲女士的出庭陈述,则引得一片抽咽声。她说,在孩子的高考上,我们是慎重的,就是看了相关文件后,我们才决定来西安落户的,现在我们的孩子在奇怪的文件面前却不能高考了。
“我们都有工作,却不能去工作,我们向各部门反映,却都说没有错,难道是我们的错吗?如果我们是‘高考移民’,我们被查出早就认了。现在不管是谁的错,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孩子们没有错,他们是无辜的。在高考的关键时刻,希望孩子们能先参加高考,不要成为牺牲品。”她的这番话语,让旁听席上的几位学生父亲也都流下了泪,审判长赶紧维持情绪。
由于案件敏感,审判长没有当庭宣判。
>>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